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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连云港市中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2.10 浏览:6134 次

各部门、各处室: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成立我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连云港市中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王仲   高慧

副主任委员:马先军

委员:

刁井地  马翠业  王东济  王  昕  刘永梅  韦  平  

朱霖云  许开喜  江桂林  李亚伟  吴新军  张旭伟  

陈允旺  杨  州  孟庆叶  郑永明  陈  波  祝盛善 

赵红艳  邵海荣  胡  鹏  徐共尚  黄  谦  徐进胜  

顾  进  聂锐志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设备处。

附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职责

 

连云港市中医院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依法拟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技术评估与论证;

(三)监测、评价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情况,对临床科室在用医疗器械的使用效能进行分析、评估和反馈;监督、指导高风险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与安全管理;提出干预和改进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措施,指导临床合理使用;

(四)监测识别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使用安全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合理使用相关制度、规范的业务知识培训,宣传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