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科研教学 > 科研教学
发布时间:2026.03.24 浏览:17 次
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坚持综合评价,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
2.强化复试在研究生选拔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坚持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注重试题的“科学性、规范性、等效性”。
3.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笔试试题除外)”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4.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全面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与管理
1.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制定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
2. 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一名),具备硕导资格,如导师人数不足,可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每组配备秘书1人。考核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核的具体要求、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各考核小组成员一旦确定,不得在复试过程中中途离场或换人,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3.科教处负责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都责任到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
4.复试考核小组须在指定的考场对考生进行复试,严守纪律,全程监控,录音录像。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坚决杜绝考核小组成员不规范行为,包括迟到早退、接听手机、状态松散等。复试结束后,考核小组将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和考生考核表等纸质材料和考核录音录像材料提交科教处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院纪检办公室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一志愿专业面试工作安排
注意:所有考生请提前20分钟现场报到。
2.面试报到地点:连云港市中医院6号楼三楼会议室。
3.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初试准考证;
(2)应届生提供注册完整的本科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
(3)往届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
(4)《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调查表》
(5)《诚信复试承诺书》
以上材料请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笔试(200分)、技能考核(100分)和综合考核(200分),考生在复试考核的各个环节均须携带身份证与准考证。综合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专业基础知识考核(80分)、外语综合应用能力(含口语、听力)考核(60分)、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考核(60分)。技能考核和综合考核成绩均为复试考核专家组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四、一志愿录取
1.各专业(或专业方向)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复试成绩(满分500)的总分排名,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淘汰”,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成绩未达综合考核总成绩的60%;
(3)报考1057中医专业学位和1059针灸专业学位的考生临床技能考核成绩未达60分;
(4)复试成绩未达复试总成绩的60%。
2.复试考核专家组须对“淘汰”考生的面试考核情况作详细说明,全体专家签字确认后,将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提供给我院复试招生委员会复核,经同意后方可淘汰该考生。同时我院将淘汰考生的面试记录、情况说明、面试录像、招生委员会决议提交至研究生院复查备案。
3.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汇总至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五、专业研究方向调整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六、关于调剂工作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七、关于体检
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复试方案。
八、咨询
工作日咨询电话:0518-85573015。
九、补充说明
1.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改变个人通讯方式,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对新生资格等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南京中医药大学连云港附属医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