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系统新增医用材料价格申报流程
新增医用材料应体现实用性、合理性,符合物价政策规定。具体流程为:
1、科室申请:科室填写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卫生材料)书面申请表,具体包括:申请科室名称、新增医用材料收费项目编码、名称、厂家、型号、中标价格、用途,并需负责人签字。
2、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医务科或护理部)收到申请表后,主管人员出具意见并签字。
3、物价办审核:申请科室凭主管部门意见,将申请表递交物价办审核,物价办核查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并出具意见。
4、医保办审核:申请科室将物价办审核后的申请表交医保办审核,由医保办核查项目是否在医保范围,并出具意见。
5、设备处统一采购:申请科室凭审核后的申请表,递交设备处,再统一决定是否采购。
6、物价办录入收费系统:完成采购程序后,最终将申请表交由物价办录入收费系统。
市中医院物价管理领导小组
2015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