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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7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2123次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

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卫计委(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党群部、社会事业局,市各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者良好医德医风,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全市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卫计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十大医德标兵”推选活动的通知》(苏卫综合〔20168号)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计委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组织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在全市卫生计生行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满5年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人选向一线和基层倾斜,尤其是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从事儿科、精神或传染类疾病救治等高危岗位中表现突出者。

凡已当选全国、江苏省、连云港市道德模范(含提名奖)、首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的,不再推选;获得往届省“百名医德之星”的,可参与省“十大医德标兵”推选。凡有违法违纪、医疗责任事故或违反“九不准”规定的,均不得推选。

二、推选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首位, 深得服务对象尊敬和信任,在群众中享有较好口碑,且在以下几方面事迹突出:

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技术过硬,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优异。

2、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文明行医、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患者利益,不以医谋私、不弄虚作假,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

3、牢记病人至上宗旨,尊重患者,关爱生命,服务态度热情周到,服务行为文明规范,医患关系和谐,服务对象零投诉。。

4、尊重同行,乐于交流、传授医疗技术,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三、组织机构

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推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计委主办。主办单位成立市推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委会领导,成员由主办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政治处(宣传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将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负责人、卫生行风监督员代表、有关专家作为活动组委会评审成员。

各地成立由卫计委(局)牵头,宣传部、文明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活动组委会,负责本地推选工作。

        四、候选人名额分配

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海州区各推选2名、其他区各推选1名;市直医疗单位各推选2、市直卫生计生单位各推选1名。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上旬)。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推选活动的通知》,并在市有关媒体或市卫计委网站发布消息。各地活动组委会和各有关单位通过多种途径扩大推选活动在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中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推选。

第二阶段:推选申报(6月上旬—615日)。各地各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的办法,在征求卫生计生系统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好中选优,确定推荐人选。请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提供详细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主要事迹材料(500 字以内)、推荐人选信息表、推选情况报告,并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所获奖励证书、媒体宣传材料复印件和个人免冠2寸蓝底证件照及其电子版。请于6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周海涛;电话:8582993915261379981539981);邮箱:lygwsjzzc@163.com地址: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39号市卫计委政治处(宣传处);邮编:222007

第三阶段:审核推荐(625日前)。市活动组委会审核各地各单位推选的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评审等程序,初选出连云港市首届“医德之星”人选10名,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为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同时,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将作为第三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候选人报省活动组委会。7-8月,省活动组委会审核推荐人选资格和事迹材料,提出第三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建议人选和“十大医德标兵”候选人,在主要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并组织相关投票活动9省活动组委会根据公示及投票结果,研究确定第三届江苏省“百名医德之星”、“十大医德标兵”名单,予以公布。

第四阶段:表彰(7月上旬)。市活动组委会对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推选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工作落实。

(二)坚持标准、广泛发动。要广泛动员、发动,引导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对照标准、积极申报,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荐心目中的优秀卫生计生工作者。严格按照推选标准认真遴选,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广泛听取职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确保推荐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学习宣传先进典型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窗),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卫生计生工作者学习榜样、争当先进。

 附件:1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推选申报表

       2填表说明

3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连云港市文明办

                        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6月 日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连云港市“医德之星”推选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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